当前位置:首页 >>
REACH法规欲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限制条款
发表于 2016/4/28 13:17:15   点击量: 556

    2016年4月1日,ECHA提交针对DIBP、DBP、BBP、DEHP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提议,该提议最早是由丹麦环保局提出的。依据评估的结果,提议限制的范围将会扩大,特别是那些对于一般人群具有显著暴露风险的物品如地板、包、有涂层的服装、壁纸、床垫、球、洗浴设备、鞋、绝缘和造型电线电缆、装饰用品、办公用品、汽车内饰件、软管等。

 

    同时还提供了一些增塑剂替代物质如DPHP(邻苯二甲酸二(2-丙基庚)酯)、DOTP(对苯二甲酸二辛酯)等,详细资料见以下链接:

 

    http://echa.europa.eu/documents/10162/f86ddf58-a578-486f-88d3-9d9c21139ad3

 

    法规要求

 

    近年来对DIBP、DBP、BBP、DEHP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的管控愈加严格,以下表格为常见管控:

管控物质

法规

管控要求

DEHP/DBP/BBP

欧盟RoHS指令

指令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均质材料每种邻苯不得大于0.1%

欧盟REACH法规SVHC

浓度超过0.1%,则需要向物品接收方传递相关安全使用信息,如同时该物质每年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则还须向ECHA进行通报

欧盟REACH法规限制篇第51项

玩具或儿童保育用品中,作为物质本身或混合物,在塑化材料中 DEHP+DBP+BBP≤0.1%

美国CPSIA

玩具或儿童保育用品中,作为物质本身或混合物,在塑化材料中每项邻苯不得大于0.1%

加州65

每种含量不得超过0.1%/0.01%等案例号不同要求不同

中国GB 6675

玩具或儿童保育用品中,作为物质本身或混合物,在塑化材料中DEHP+DBP+BBP≤0.1%

DIBP

 欧盟RoHS指令 

指令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均值材料每种邻苯不得大于0.1%

欧盟REACH法规SVHC

浓度超过0.1%,则需要向物品接收方传递相关安全使用信息,如同时该物质每年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则还须向ECHA进行通报

 



信息来源:宁海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