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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于 2016/7/15 16:07:51   点击量: 937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意向参加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10—14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交流交易,根据科技部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活动
  

    (一)展览展示
   

    重点展示我市和东盟国家在海洋科技、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国家重要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
   

    参展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技术应用成熟,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性价比高的项目展示;多采用一些互动,体验式的方式;在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参展项目应有中英文文字介绍及图片。
  

    (二)对接交流
   

    参加技术合作推介会、先进技术展、项目对接洽谈会、科技创新创业论坛、10+3青年科学家成长与合作论坛等。
   

    二、资料下载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相关信息及参展项目登记表、参展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attc.org.cn/ )或宁波科技信息网下载。
   

    三、展会费用
   

    1、经我局组织展示的项目,其展位、展板费用由我局承担。
   

    2、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
 

    企业参会人员由我局统一安排食宿的,集体就餐费用、每家参展单位1间住宿费由我局承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食宿费自理。
   

    3、展品运输由各参展单位负责,其运输费由我局承担。
 

    四、其他
   

    1、请你们优先推荐近三年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等支持并取到良好绩效的单位参展,组织科技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参会洽谈。
   

    2、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参展、参会。鼓励归口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与周边高校院所、龙头企业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我局委托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组团的具体工作,不收取参展单位、参会人员费用。
   

    4、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我局统一安排食宿。
   

    5、参展项目及参会人员请于8月10日前反馈我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科技局农业科  夏能   电话:65567808



信息来源:宁海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