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产业政策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4〕18号)和县工业强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工业强县办〔2015〕5号)文件要求,我办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高成长培育企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县培育办《关于公布2015年宁海县“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名单的通知》(宁工业培育办〔2015〕1号)公布的企业(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根据《关于印发宁海县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工业强县办〔2015〕5号)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自主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相关材料:
1、2015年度宁海县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入围企业考核表(见附件2);
2、2015年度企业发展报告书(生产经营、自主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发展情况);
3、2014和2015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审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要求:
1、被考核企业必须完整准确按要求上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
2、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负责,对被推荐的企业要充分了解,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数据和依据。
3、请乡镇街道于8月31日(星期三)前,组织企业将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企业发展报告书、年度考核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上报县培育办(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潘晓婷 联系电话:59972819
附件2:2015年度宁海县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入围企业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