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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2017年农业产业化类建设项目申报表
发表于 2016/12/1 15:23:44   点击量: 699

    一、申报主体

    在本县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有健全的科研、财务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具有较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通过项目攻关,在近年内具有明确的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本批项目不支持卫生类、教育类项目。

    二、支持方向

    1.农业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推广;

    2.农业良种繁育、栽培和养殖,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治技术;

    3.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等;

    4.县农业科技示范村、县示范基地、县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

    三、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方式。通过宁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打印,书面材料一式2份,由项目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形成集体意见后报县科技局农业社发科。书面材料应包含:1.宁海县2017年农业产业化类建设项目申报表;2.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3.有与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推广机构等其他单位合作的项目,需提供科技合作合同书;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主管部门指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15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18日。

    五、其他事项

    1.请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对照《宁海县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申报单位明确项目类别(一般攻关项目、重点攻关项目、科技示范村、创新型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在表格初审意见栏明确指出建议推荐哪一类项目,并根据申报类别填写好有关内容。

    2.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示范村5万元、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不超过10万元、科技示范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般攻关项目补助6-8万元、重点攻关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项目的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2年(2016年-2017年)。 
  

    4.不支持财政经费立项支持过项目。

    六、联系方式

    县科技局农业社发科:周伟国  联系电话:65567808



信息来源:宁海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