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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6/12/2 8:41:45   点击量: 1237

各乡镇农业办公室、街道农业经济科,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2017年度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列入本次申报范围的项目为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类“农业科技”项目。
本批项目不支持卫生类、教育类项目。

    二、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本县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县级农业推广机构、民营农业研究机构等。

    三、项目数量和财政资金控制性指标

    科技创新类农业科技项目计划项目数量计划安排20-25个,其中科技攻关一般项目10-12个、重点项目5-6个、科技示范工程项目5-6个。

    四、补助标准

    科技示范村5万元、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不超过10万元、示范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科技攻关一般项目补助6-8万元、重点攻关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补助范围

    (一)农业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推广;

    (二)农业良种繁育、栽培和养殖,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治技术;

    (三)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等;

    (四)县农业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需按项目类别填报“宁海县2017年农业产业化类建设项目申报表”和编写“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内容包括:①立项的背景和意义,②承担单位的优势和条件;③项目目标、研发内容和关键技术;④经费预算;⑤年度进度和目标;⑥社会经济效益、论文等预期成果)纸质版一式二份,在“宁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县科技局。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时应附项目单位营业执照,与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推广机构等其他单位合作的项目需提供科技合作合同或协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指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网上受理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15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经乡镇(街道)签署初审意见后,2016年12月18日前由乡镇(街道)汇总统一报送至县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公开公示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宁财改办〔2015〕4号)进行公开公示,并按规定进行初审。

    (二)乡镇(街道)须按照《2017年度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方案》和《宁海县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宁科〔2013〕1号),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初审,主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现场核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提交乡镇(街道)班子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报送县科技局。

    2017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农业产业化类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科室和联系人:科技局农业社发科周伟国,联系电话:65567808,本通知可在宁海县科技网(http://www.nhkj.gov.cn)或宁海县财政涉农

    

    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http://183.131.246.6:8008/WebHall/WebIndex.aspx )上下载。

 

    宁海县2017年农业产业化类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信息来源:宁海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