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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又一惠残政策落地
发表于 2016/12/6 8:57:36   点击量: 194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残疾人福利,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发展进程,近日,我县全面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两项政策将惠及我县60%以上持证残疾人,共1.8万人次。

  

    据了解,只要是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劳动年龄段的我县持证残疾人就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精神、智力残疾人的则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记者了解到,“两项补贴”政策的申领需要经过“申请、初审、审核、审定、发放”5个环节。申请时,本人或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的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初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初审的名单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审核,县残联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初审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或自理能力评估审核;审定,县民政局7个工作日内对残疾人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进行核定,确定补助对象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并发放补助资金。从申请到发放最长为1个半月,但如果是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自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如果已过本月补贴金发放期限的,则于次月发放补贴金时予以补发。

 



信息来源:宁海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