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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九届宁海县春节年货展销会招展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6/12/14 15:14:47   点击量: 66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丰富节日市场供应,稳定菜篮子商品市场价格,全面展示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新成果,满足市民采购“物美价廉”的年货消费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生活和为民办实事精神,县政府决定举办第九届宁海县春节年货展销会。为做好本次年货展销会的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海县商务局、宁海县会展管理中心、宁海县农产品营销协会。

 

    二、展销时间和地点

 

    (一)展销时间:2017年1月18日—1月22日(农历廿一至廿五),上午8:30至下午16:30,共5天。

 

    (二)展销地点:县国际会展中心A馆。

 

    三、展销规模和展销商品

 

    (一)展销规模:本届年展会场地设在县国际会展中心A馆,面积5500余平方米,设置展销摊位约240只,组织参展商约170家。

 

    (二)展销内容:主要包括名特优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禽蛋、粮油制品、腌腊制品、速冻食品、炒货、休闲食品、菌类食品、烟酒茶、饮料、乳制品、蔬菜果品、部分日用品等近20大类商品,约2000个品种。对指定商品实行限价销售,政府实行价格贴补,同时县政府组织“帮困献爱心”等活动。

 

    (三)参展企业:以本县名特优商品(菜篮子加工示范企业、无公害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大户)为主,同时吸收信誉良好的县外名特优菜篮子商品参展。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

 

    (二)报名地点:县商务局年货展销会办公室(桃源南路47号410室)。

参展单位(企业)报名时须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加工食品)、卫生证书及货物清单(进口食品)、报名单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单位公章。遵照《第九届宁海县春节年货展销会参展细则》要求,填写《第九届宁海县春节年货展销会摊位登记表》,签订参展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在展销会结束一个月后退还)。

 

    各镇乡(街道)接文后要抓紧组织落实,将参展企业按要求上报至年货展销会办公室。

 

    联系人:严婷婷          电话/传真:0574-65257819 

 

 

 



信息来源:宁海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