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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6年度宁海县工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的通知
发表于 2017/1/10 13:11:21   点击量: 66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有关单位:

    现就开展2016年度工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县内完全纳税的工业企业。企业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的企业合并计算,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且夫(妻)在该企业控股50%以上的企业可汇总计算。

    当年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参与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有严重侵权、偷税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未改的;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情形的;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生态县建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的;县及县以上重点用能单位未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计划任务的。
 

    二、评选条件

    参评综合实力50强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必须在1亿元以上或实缴税费1000万元以上。

    三、评选程序

    县工业创业创新翻番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评选程序为:

    (一)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乡镇(街道)工贸经济办公室(科)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

    (三)基础分项目数据由县财政局、县国税局等部门核实,加分项目由相关部门核实,来料加工销售收入按加工费计算;

    (四)由县工业创业创新翻番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根据得分高低评出综合实力50强企业,报县政府审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参评企业必须完整准确按申报要求填写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请务必计算机录入,附件表格可登录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ninghai.gov.cn/的“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2、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负责,对被推荐的企业要充分了解,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数据和依据。

    3、申报材料须于2017年1月18日前报送县工业创业创新翻番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档。

    联系电话:65268020  59972819   联系人:王挺  潘晓婷

    邮箱:nhyunxingke@163.com

 

附件1 《宁海县工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推荐申报表》.doc

 

附件2 《宁海县工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的评选办法》.doc

 



信息来源:宁海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