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宁海县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2014〕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备案为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近五年内注册的企业); (二)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来自大学毕业生,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 (三)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产品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四)应用的科技成果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智团创业计划认定条件的,须在“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apply.nhkj.gov.cn)填写《宁海县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表》,并将可行性报告电子文档上传系统。 (二) 县科技局根据网上申报内容在线反馈,对企业申报材料给予受理编号。 (三)企业由在线申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与可行性报告一同装订成册后提交所属乡镇街道签署意见。 (四)县科技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或委托评审机构对申报的智团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综合评价打分,总分在60分以上依照排序优先的办法确定县智团创业项目。 (五)县科技局对提交通过的智团创业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予以发文公布。 三、其它 (一)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下午4:30; 书面材料上交截至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 (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后需填写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应采用纯色厚纸、勿喷(涂)塑,统一印制《2017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三)书面申报材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成员学历等证明; 5.项目负责人学习工作简历; 6.其他佐证材料。 联系人:县科技局工业管理科(1016室) 徐奇峰 联系 电话:65565041 联系人:县企服中心 联系方式:65358718 县科技局地址: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