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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宁海县节能降耗相关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表于 2017/3/9 8:30:04   点击量: 8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推动节能降耗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节能(节水)重点项目实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宁海县重点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节水型企业创建等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重点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

    1.范围: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项目、工业节水改造项目等。

    2.申报重点为2017年续建、新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重点淘汰落后产能(设备)

列入《国家和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2年汇编本)》(甬经信产规〔2012〕35号)、《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各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求,实施的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项目。

    (三)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

年用水量原则上在5万立方米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用水管理基础好的企业。

    二、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切实做好重点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等项目计划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组织企业填报,确保报送质量。

    请各乡镇街道于3月17日前把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县经信局能源科(表格及文件可在县经信局网站http://jxj.ninghai.gov.cn/ “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系人:林池          联系电话:65268033

    传真:65268019        邮箱:nhxjnb@163.com

 

    附件:宁节能办汇总表.doc

 

 



信息来源:宁海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