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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2017年浙江省宁海县引进高端创业人才团队公告
发表于 2017/4/19 10:43:43   点击量: 78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特向海内外引进培育一批高端创业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引进领域

   1、生命健康产业: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研发、中试平台建设等;

   2、新能源产业:新能源发电装备、智能电网及输配电设备、节能灯具、新能源利用领域等;

   3、新材料产业:高性能工程塑料、军民两用合金材料、高品位新型建材等;

   4、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关键零部件等;

   5、模具产业:模具设计、高精密模具制造、模具智能化制造、热处理、模具检测等;

   6、文具产业:数字化文具、时尚创意文具、高档和环保办公用品、“一站式”办公系统等;

   7、其他符合我县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

   二、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1、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创办合办技术创新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有良好市场前景,能在2-3年内实现项目产业化。

   2、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4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核心成员此前应在项目攻关、产品研发等方面与带头人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4、团队在宁海注册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团队带头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团队带头人和成员所持企业股比不低于50%。

   三、创业团队支持政策

   1、创业资助:经综合评审,对入选A类(特别推荐)、B类(重点推荐)、C类(优先推荐)项目,分别给予3000万元、1600万元、8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宁海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2、融资贴息:在项目实施后3年内,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的,按项目类别分别给予每年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额度内的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3、场地支持:对生产类项目,按项目类别提供800—2000平方米办公、生产用房,前3年免收租金。对研发类项目,按减半的标准,提供创业场所。

   4、生活保障:创业团队成员可入住人才公租房、购买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有关人才政策待遇

对团队成员申报入选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的,在享受国家、省、市创新经费资助的基础上,县级层面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

   五、荐才引智奖励政策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介机构)、专业社团和个人为宁海推荐海内外创业团队、人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专业社团和社会人士帮助引进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市“3315计划”创业人才的,分别按每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给予奖励;引进市“3315计划”创业团队的,按每个团队20万元给予奖励。

   六、申报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联系人:宁海县人才办林焕卿(86—574—65562565);宁海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周红霞(86—574—59971579)

  联系邮箱:nhxrcb@163.com



   附件:2017年浙江省宁海县高端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doc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