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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宁海县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表于 2018/3/29 15:09:20   点击量: 88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宁海县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县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投入超过1000万。


    (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单独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并具备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万。


    (三)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内部应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上年度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或10人)。


    (四)企业申请认定前的三个年度内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或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主持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五)企业财务管理必须规范,通过会计规范化验收。


    (六)企业(规上)必须上报各类反映科技活动情况的统计报表。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须在“宁海县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apply.nhkj.gov.cn/) 填写《宁海县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特殊行业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企业网上填报提交后须及时联系所属乡镇街道进行网上初审。


    (三)县科技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实地核查(或委托第三方实地核查),并按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总分在60分及以上依照得分高低确定县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四)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起止时间以县科技局公告的日期为准。


    (五)对核查通过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发文公布。


    三、其它


    (一)纸质材料要求:


    1.宁海县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


    2.通过会计规范化验收证书;


    3.企业(规上)必须上报反映科技活动情况的统计报表;


    4.涉及“宁海县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评估指标体系”二级指标证明材料;


    5. 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后需填写相应的页码范围,一式两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上报县科技局工业科。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下午4:30


    2.书面材料上交截至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4:00


    (三)根据省市县“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宁海县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apply.nhkj.gov.cn/)即将停止使用,2019年开始县级科技项目要进入浙江政务网进行申报;由于政务网申报系统各方面功能还不完善,特设置一年过渡期,2018年仍然通过宁海县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申报,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开展此次申报工作的同时须到浙江政务网注册好新的账号(2019年开始启用该账号申报科技项目)。具体程序如下:


    1.进入浙江政务网(宁海)(网址:http://nbnh.zjzwfw.gov.cn/?tabid=44532);


    2.点击右上角注册(法人注册);


    3.按步骤填写单位信息,注册账号;


    4.注册成功后,请把单位名称+账号+密码发送至邮箱(101952357@qq.com)


    联系人:县科技局工业科 徐奇锋    联系电话:65565041


    附件:宁海县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评估指标体系.doc




信息来源:宁海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