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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5/8 17:30:12   点击量: 857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近日,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认定工作通知(详见网址http://www.nbsti.gov.cn/art/2018/4/28/art_9938_2153468.html)。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国家、市级科技(税务)管理部门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实行二个网站申报


    1.注册登记


    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须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网)进行注册,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完成注册程序;待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确认激活后,方可进行填报、上传和打印等工作;其它企业仍延用原先的用户名和密码。


    此外,所有申请认定的企业还需在“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gaoqi.nbsti.gov.cn,以下简称:地方网)进行注册登记(地方网预计于5月下旬正式上线运行)。


    2.资料填报


    企业须于6月底之前登录国家网,如实填写认定资料,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影像件(一份申报材料附一份完整版的电子文件,压缩格式,大小不超过15M),生成并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


    企业登录地方网,上传从国家网下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按照系统目录提示逐一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影像件(无需压缩);上传的佐证资料尽可能采用PDF格式,并确保方向一致、内容清晰以及能够正常打开浏览;认定指标填写工作要求于7月22日前完成。


    二、首次实行申报材料提交前与税务联审


    1.企业按照要求制作纸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提交至宁海县科技局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县科技局统一提交到市里。


    2.县科技局依据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会同税务和财政部门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以及《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要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核查或通知企业补充申报材料,共同研究确定初审意见并填报至地方网企业初审栏目;提交完毕后,由网络系统自动汇总生成《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汇总表》。


    3.县科技局打印《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汇总表》1份,加盖属地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公章,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一并提交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三、纸质材料受理安排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资料备份。


    四、联系方式


    县科技局工业科  徐奇锋 电话:65565041




信息来源:宁海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