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外专利专利权人: 按照《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甬科知〔2014〕15号)文件相关规定,宁波市科技局开展涉外专利补助工作,详见通知(http://www.nbsti.gov.cn/art/2018/5/23/art_9938_226387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授权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国外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 2、同一件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按一件计; 3、申报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注册地址在本市辖区内,且为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或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国外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英文文本的需提供扉页中文翻译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该主体资格在项目申报时须处于有效期内; 4、宁波市国外专利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5、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申报程序 请各专利权人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国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补助申报材料报送县科技局专利地震科(地址: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010室),县科技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宁波市科技局,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吕宏校 27877183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吴珂 87272339 宁海县科学技术局:唐时金 655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