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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申报做“减法” 纳税服务做“加法”
发表于 2018/7/5 14:32:07   点击量: 1149

    “以前无论是否有出口业务,企业每个月都需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程序繁琐不说,偶尔还会忘记申报,一不小心就要‘吃罚单’,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取消‘零申报’真是实实在在的减负。”昨日,作为此次取消出口免抵退税“零申报”的受益企业,硕火电器的会计蒋畑秀高兴地说。

    据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据县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意味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取消了免抵退税业务连续申报相关控制处理,今后生产型出口企业不再需要进行出口免抵退税“零申报”,大大减轻企业的负担。

    此次新政除了取消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零申报”,同时调整了出口企业退税备案表的格式和填报内容,从原来的全部由企业填写改为企业自行填写、主管税务机关从税务登记信息中提取和税务机关填写三部分,企业需自行填报内容从42项缩减到17项,大大降低了企业出口备案工作量和难度。不仅如此,该政策还精简了进料加工核销、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等办税流程的办税资料,进一步优化纳税人退税申报程序,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信息来源:宁海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