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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皮革制品须关注六价铬新规
发布时间:2016-07-06 

    “六价铬”作为一种致癌高毒物质,接触皮肤易导致过敏,更有致基因突变,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等危害。因此,近年来欧盟各国对鞋服、皮革等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中的六价铬含量进行了严格限制。据了解,原先只有德国对鞋服、皮革玩具、沙发等含皮革制品实施六价铬含量不超过3mg/kg的禁令,其他欧盟国家对六价铬的限量要求为1000mg/kg。而今年5月1日开始,欧盟REACH法规中的附件17中将进口皮革制品六价铬含量限制在3mg/kg的新规正式生效,这也就意味着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出口到欧盟任一国家均要符合该法规。受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鞋类、服装、帽子、手腕带和玩具。另外,新规对皮革制品中六价铬的限量要求与2012年出台的安全鞋标准EN20345:2011相一致,但仍低于2014版的生态纺织品对六价铬0.5mg/kg的要求。
 

    近两年,欧盟官方口岸监管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中国产的鞋服及皮革制品也频频因六价铬超标遭到欧盟RAPEX通报。据统计,截止5月22日,2015年欧盟共因六价铬超标召回鞋服31起,其中我国25起,占比80.7%,其中涉及安全鞋9起,皮革手套8起。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由于皮革制品生产工艺的复杂性,一是要加强源头控制,避免在皮革生产过程中使用本身六价铬含量过高的铬粉、含铬鞣剂、含铬盐染料等高风险原辅料。二是加强皮革鞣制工艺研发,在鞣制工艺中,确保皮革的尺寸稳定性、抗机械性能和耐热性的同时避免工艺不当造成的原料中三价铬转化成六价铬。三是加强自检自控,规模以上企业可自建企业实验室提升六价铬监测能力,中小微企业可寻求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外包检测,确保原料、成品质量安全,避免通报退运风险。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