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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禁止含铅的油漆及表面涂层类似物
发布时间:2018-05-05 

   

    2018年3月20日,巴西国家计量、质量和技术研究院(INMETRO)发布了No.9315号法令,规定涂料,清漆和类似材料的最大铅限量。

    据了解,该法令发布前,2017年12月,世贸组织(WTO)发布了巴西有关加强油漆及表面涂层类似物中铅含量国家法律的提案。WTO第17-7033号文件[2]中所附并在G/TBT/N/BRA/768中通报的法律草案[1]将取代2008年8月1日[3]颁布的第11762号法律。该提案包含的一些重要规定如下:1.加强铅含量限制要求,约7倍左右;2.新法生效前制造或进口的符合现行法律的油漆及表面涂层类似物可继续在市场上流通,直到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全部售完。

该法与2008年8月1日颁布的第11762号法律比较如下:

    根据2008年1月1日第11762号法律,该法令要求用于表面涂料的油漆、清漆和类似材料的铅含量不得超过600 ppm。

    1.玩具和物品中使用的儿童油漆,清漆,搪瓷或类似材料;

    2.用于书写或绘画或其他教育活动的油墨;

    3.用于非工业建筑物的外部和内部的油漆,包括乳胶漆和搪瓷;

    4.用于室内和室外的清漆,用于木材和混凝土以及“其他材料”的保护和装饰;

    5.建筑物表面涂层用于防护、整理等作用的底漆、密封剂和防水剂等材料。

    用于以下目的油漆、清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表面涂层材料暂时不受上述限制:

    1.农业和工业设备和商业金属结构;

    2.交通信号和安全活动和设备;

    3.机动车辆,飞机,船只和火车;

    4.平面设计图纸;

    5.家用电器和金属家具;

    6.艺术和图形设计中使用的墨水。

   含铅量过高的产品将被销毁并以环保方式处置。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